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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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科长(副科长)职责

1.在书记、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组织人事科日常工作。
2.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全面掌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及思想情况,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向书记、院长提供选拔、调配、任免、聘任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全院科级干部考察、选拔、任免有关工作及干部考察材料、文书归档管理工作。
3.负责向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递交有关组织人事需要讨论的内容并及时执行院领导的决策。
4.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及相关工作。
5.根据省委编制办公室下达的编制数,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拟定机构岗位设置,合理定编、定员、定岗,保证医疗任务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6.负责组织人事科行政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科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人事工作政策和制度。按照组织人事科的职责范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根据医院发展工作思路,制订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认真督促本科工作人员对全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落实。
8.注意发现和收集医院各阶段的人才、人员需求情况,制定全院各部门的人员配置计划。
9.深入基层科室,了解各科人员需求情况,听取意见,为领导研究确定机构设置、用人编制、干部调配、职务升降提供可靠依据。
10.负责建立和完善职工的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核、考勤工作。
11.负责职称评聘的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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